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卫生部: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7月26日消息 - 从卫生部网站获悉,卫生部决定在前两年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基础上,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并发布了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

    通知指出,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地区;(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

    通知明确,在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通知规定,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同时符合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

    通知还指出,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接受每一个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该医师在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接受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归入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通知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多点执业医师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建立社会查询系统。(前沿医学资讯网)

 

 

   

    版权声明:本文系前沿医学传播独家稿件,版权为前沿医学传播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前沿医学资讯网),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