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ICC2010:关于中国急性心衰指南的几点不同意见
10月18日消息 - 在第十二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卢永昕对中国急性心衰指南提出了几点不同的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分类
在我国今年推出的急性心力衰竭诊治指南中,心力衰竭被分为急性左心衰竭、急性右心衰竭和急性非心源性心力衰竭(包括心肾综合征、严重肺动脉高压和急性肺栓塞)三类,对此个人认为有些不妥。
急性肺栓塞和严重肺动脉高压均为急性右心衰竭的重要病因,应归属于急性右心衰竭。心肾综合征的分类也与病理生理讨论部分前后矛盾。另外,将严重心律失常引起的心力衰竭归为急性左心衰竭存在片面性,因为室性心动过速并非全都来自左心室。
关于检测
发生急性心力衰竭时,对B型钠尿肽(BNP)和N末端钠尿肽前体(NT-proBNP)水平的升高并无统一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急性二尖瓣反流时,BNP 和NT-proBNP水平可处于正常水平,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时两者的参考值可能也有所不同。指南指出,如BNP/NT-proBNP水平正常或偏低,几乎可排除急性心力衰竭的可能性,这种提法至少不够全面。
关于治疗
关于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原则和流程,指南指出,其初始治疗包括呋塞米或其他袢利尿剂、吗啡、西地兰以及氨茶碱或其他支气管解痉剂。这种千篇一律的治疗方法已过时。对于伴高血压的急性心力衰竭不应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无支气管痉挛时不宜选用氨茶碱。在正性肌力药物的选择上,也应注意患者是否同时服用β受体阻滞剂。
关于硝普钠的应用,指南指出,该药适用于严重心力衰竭以及原有后负荷增加及伴心源性休克的患者(推荐强度Ⅰ类,证据级别C级)。硝普钠既减轻前负荷又降低后负荷,主要用于严重高血压伴重度肺淤血、急性二尖瓣反流伴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整体而言,硝普钠不能应用于心源性休克,更不能作为一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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