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民工大病医保并入城镇职工医保
3月29日消息 - 环球医学据悉,近日,重庆市发布《关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通知》规定,自并轨之日起,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各项业务进行统一取消。新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应遵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实施并轨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农民工大额医疗保险费互助基金同步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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