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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明确回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05月10日    点击数:    5星

5月10日消息 - 环球医学据悉,3月下旬,卫生部曾针对“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考试”这一问题发布“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的消息,但并未明确说明科学学位研究生到底能否报考当年的医师考试。近日,卫生部官方网站部长信箱贴出一封“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公开答复”的回信,首次明确了该部3月24日发布的“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中有关“原有规定”的具体所指——“原有规定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

今年3月的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中,很多地方表示:“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由此引起不少科学学位研究生的担忧,并被一些学生称为“报考乌龙剧”

这封公开回信称,“目前,我们已与教育部达成一致,将在今年研究如何规范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明确其医师报考条件,并将视情况发布有关规定。在规定发布时,已毕业、已入学和已报考并随后被录取的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仍将执行原有规定。”并表示“原有规定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至此,这一说法首次明确了2009年、2010年、2011年以及2012年入学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未来的医师资格考试。

网站显示,这封信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4月27日,这一天距离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结束即4月6日已经21天。

回信的最后一段明确了关于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问题,该答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等相关文件对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请参阅。如有其他问题,可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10-59935046。”

此后,有媒体质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并未出现在卫生部网站的相关法规文件栏目中,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此系口径错误,该信相关内容遂被修改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最新的落款时间是5月3日。(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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