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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竞争机制严防商保机构一家独大

来源:环球医学编译    时间:2012年09月19日    点击数:    5星

9月1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在探索商保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商保机构的监督,要引进竞争机制,避免一家独大。商保机构只能保本微利,而且其经费由政府另行安排。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在会上介绍,卫生部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工作持积极的态度,支持地方积极探索这种新的工作方式。据统计,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已经覆盖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的140个县(市、区)。

据介绍,2011年,卫生部在郑州市开展了全面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试点工作。今年4月,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和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商保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实践显示,商保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具有多重优点。一、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和经办适度分开,既有约束,又有协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都有所提高。二、有利于新农合基金监管能力和统筹层级的提高。三、有利于方便参合人员,由于商保机构网络健全,可能更有利于患者异地结算。

  刘谦强调,探索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试点,不是新农合政策和制度的变化,只是经办方式的变化。新农合的资金依然封闭运行,经办服务的商保机构的利益跟新农合基金没有关系,不是说省下的钱就变成了商保机构的利益,而是要保证新农合资金用在保护农民的健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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