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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为药品流通业“开刀”

来源:环球医学编译    时间:2012年09月28日    点击数:    5星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修订“药品流通价格管理办法”,未来,药品流通环节的整顿治理、价格监管力度有望加大,药品流通领域将面临被“开刀”的局面,药品流通行业的再洗牌也将提速。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管理获得实质性推进,深入打击药品价格在流通过程中变“虚高”的空间,一批实力较弱的医药商业公司可能遭遇淘汰,医药商业企业间的整合有望加快。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流通环节的价格管理有利于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但差率控制办法预计近期仍难以出台。

“层层加价”将被剥茧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方案,10月8日起,部分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药物的最高零售价将再次下调,平均降幅达17%。“2012年以来的医改逐步走向深入,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和价格整顿有望进一步加大。”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刘克军表示。

然而,“在药品价格连年下调的同时,如何让公众真正感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才是社会舆论更为关注的话题。

  一位医药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数据显示,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是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经过层层加价,一个药品从出厂到进入医院,价格可能提高了10倍以上,其中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可能占主要部分。

  2012年以来,北京、深圳等城市率先开展了“医药分开”试点,通过设立医事服务费,调整不同层次门诊的收费标准,直接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改变公立医院的盈利模式。卫生部最新数据显示,北京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后,药品费用下降的幅度超过取消药品加成的幅度,药品实际费用下降达30%,超过12.7%的原有预期,医生过度用药、大处方的情况开始得到遏制。

不过,与药品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相比,15%的医院药品加成的取消只是撕开了一层薄茧。药品供应商对医院的隐形返利和支付给医生的回扣,才是“以药养医”的主体部分,该部分收益能占到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的30%以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如此认为。

在国内药品流通环节,底价现款供货的底价包销代理模式(即由代理商控制渠道和终端,代理商通过商业过票或向厂家支付税金的方式解决收入和相关费用)是此前被广泛采用购销模式。但由于这种模式流通链条长、环节多、费用大,必须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才能维系正常运转。因此导致了底价开票、高价出售成为传统代理制销售模式的存在前提,无序的商业流通和粗放的价格管理为其提供了生长土壤,而最终的消费环节则承担了流通环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患者最后为“虚高”的流通成本埋单。

  北大纵横医药合伙人王宏志表示,“作为买方,医院的议价能力其实非常强,但很多医院并没有降价动力,不愿意买便宜的药品。”他认为,只有通过定额付费、定额药品收益、取消药品加成等方式切断对医院的激励,同时通过零售价探底(重新定价)、采购价探底等方式,切断对医生的激励,才能真正实现“医药分开”。

  业内人士指出,切断对医院的激励,会降低15%的药品加成部分,但如果切断对医生的激励,则会大幅化解流通环节产生的价格“虚高”,促进市场规范,让公众真正获益。流通环节的这些弊病逐渐被视为“医药分开”的隐形障碍,政策领域对流通环节“开刀”的迹象也愈加明显。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引导市场合理形成价格,大力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务院于2012年6月公布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也明确指出,要调动企业生产供应药品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减少和规范流通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种种迹象表明,药品流通环节中的层层加价开始成为主管部门监管和整顿的重点目标,这个厚实的茧正在一层一层被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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