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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为医疗救助探索“雪中送炭”机制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12月18日    点击数:    5星

今年,国家推行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游仙区成为四川省确定的试点县区。

游仙区民政局局长宋志忠告诉记者,“这是一项‘雪中送炭’的暖心行动。”辖区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或重残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成为了重点救助对象。

绵阳市游仙区观太乡低保户朱小辉身患尿毒症。今年4万多元的住院治疗费用,对这个低保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新农合报销1.6万元后,当地启动民政医疗救助机制,给予了6558元的救助金。石板镇铧厂村57岁村民石仕旭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的受益者。今年5月,石仕旭突然心脏血管破裂,治疗花费10多万元。新农合报销1.5万元后,民政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病历和求助申请,与镇、村干部进行调查与沟通,当即为其解决了3.8万元救助金。“医疗救助换来了我丈夫生命的希望。”石仕旭的妻子岳桂兰说。

绵阳市民政局局长陈敏介绍说,救助方法是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对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的,根据家庭实际,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施救的办法,按一定比例进行救助。试点8个多月来,救助人数315人次,救助金额达到151万元。

陈敏表示,通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本实现了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大病救助与民政救助的无缝对接,形成了由民政救助、医保补偿和大病医疗救助组成的“三保险”救助体系。

游仙区还在新机制的探索中积极探索新的救助体系。民政部门设立了特殊病种或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除开展以“免费治疗先心病儿童”、“残疾人康复训练”等项目为载体的慈善助医活动外,对患大病的困难家庭,经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仍很困难的实施救助,最高可救助1万元。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因患大病确实筹不到第一笔医药费的,实施预先救助,最高可救助0.5万元。”宋志忠说,这是一剂有效缓解民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温情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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