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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连续肾脏替代治疗器材药品来源须可溯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5月23日    点击数:    5星

5月21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该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加强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技术(CRRT)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技术器材药品登记制度,保证器材药品来源可追溯。CRRT技术使用的设备、耗材及血液滤过置换液,应当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不得违反《药品管理法》或违规使用与CRRT技术无关的诊疗器材和药品。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医师、护士和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CRRT技术适应证。

此外,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辖区开展CRRT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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