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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保价格一查惊人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6月14日    点击数:    5星

6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物价局召开了太原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价格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上,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对具有太原市城镇医保定点机构资质的777家机构开展监管检查,其中50家市级考核定点机构是审核重点,目前已经有29家省级医院按要求接受了检查。

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医院的审核已有初步结果,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如下:

一、超标准收费。如,某医院数字化摄影激光干片的合法收费包括曝光费+片费,片费收费中,每张应收27.5元的,实收38元;每张应收18.48元的,实收31元;每张应收19.25元的,实收37元,曝光费收取未发现问题;

二、按次计费项目,却按小时收费。如,某医院对麻醉中监测病人收取呼气末二氧化碳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220次应收1100元,实收了2810元;收取氧浓度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499次应收2495元,实收5095元;

三、违规提供服务收费。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一些医院在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并收取费用;

四、药品超过最高零售价收费。如,某医院销售阿奇霉素的价格为每盒22.1元,超过了最高零售价每盒17元;

五、重复收费。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和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口罩、手套等)在定价时已包括在手术费中,不另行计价。但某医院对三通接头按每个6元收费,多收2358元;一次性敷贴按每个16元收费,多收8560元;

六、自立项目收费。某医院眼科向患者收取每个1元的眼罩费,收费2260元;某医院按每张30元收取彩色胶片费,累计收费15万余元。

据悉,结合此前的检查情况,物价部门将提醒各医院,按规定提交相关数据及资料,以免影响医院城镇医保定点机构资质年审及医保资金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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