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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实施13年的《药品管理法》迎来大修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6月24日    点击数:    5星

1985年颁布了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之后在2001年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13年后,该法将迎来大修,清华大学法学院药事法研究所主任王晨光介绍,该法的修订已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我国当前的药品使用主要存在2方面问题:一方面,中国制药企业以生产仿制药为主,创新药研发艰难缓慢,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齐二药事件”、狂犬疫苗造假案、毒胶囊事件等,让公众担心“吃不上安全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大修”的内容包括:修复药品审批标准不统一,药品不良反应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缺乏药品监管的公众参与制度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并完善现有《药品管理法》,重构中国药品监管法制已刻不容缓。

上周,清华大学药事法研究所发布了《中国药品监管法制改革研究报告》。报告就一些焦点问题做出分析和建议。如,(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运行不畅,报告建议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规章,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标准,并接受公众的监督;(2)临床试验审批冗长新药注册难,报告建议鼓励监管部门早期介入新药研发,缩短审批时限。审批过程和临床试验信息应透明化;(3)地方利益与药品监管冲突时,建议采用垂直管理模式,改变地方药监部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被次要化的尴尬现状。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希望用一至两个五年的时间,使我国药品监管制度成为全世界最好的(药品)监管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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