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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药品管理法》将单独设立网上药品监管条文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8月22日    点击数:    5星

8月20日,国家食药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视频会议,提出用五个月时间,重点打击肿瘤、性功能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排查非法假药信息

药品是特殊商品,不是按照网上提供的说明就可以用。特别是不要买那些特殊疾病所谓的药,比如降压、降糖、抗癌的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对网上购药一直是持谨慎的态度。北京市药监部门相关人员指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及含特殊药品服务制剂等高风险品种,应排除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范畴之外。

目前,我国现今的网上购药法律法规,一直是沿用2004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现行法规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滞后,对网上销售假药的处罚力度也不足。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即将启动的《药品管理法》修改工作中,将专设章节增加监管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内容。食药监管部门将会同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制定网上售药规范,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

“互联网好比是一个阵地,如果真药不去占领,假药全就上来了。”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在会议上指出,应该鼓励正规网上药店发展,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份额肯定还会持续、快速增长。

上海食药局相关人员指出,监管部门应当重新审视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模式,调整监管指导思想,一方面严厉打击网上药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让更多合法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形成药品电子商务的品牌效应,确保民众可以从互联网的正规渠道便捷地购买到合法、安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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