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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2013》解读

来源:医学论坛网    时间:2013年11月15日    点击数:    5星

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2013):

1.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功能异常;无重大疾病;相关高危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达标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抗病能力。

2.认知功能基本正常;能适应环境;处事乐观积极;自我满意或自我评价好。

3.能恰当处理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

4.日常生活活动正常,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

5.营养状况良好,体重适中,保持良好生活方式。

我国于1982年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针对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起来的老年人生理正常值测定研究,提出了有关健康老年人标准的5条建议发表在《中华老年学杂志》,认为健康老年人是指主要的脏器没有器质性病理改变的老年人。1995 年依据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转变的要求,又对这一标准进行了补充修定为10条发表在《中华老年医学杂志》1996年1期,该标准侧重疾病健康和精神心理方面的内容,但对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社会参与度和社会贡献,以及自我满意度、幸福感等方面均未描述。多数老年人多种慢病共存(comorbidity),出现老年问题/综合征(geriatric syndromes),部分老人还有功能残障(disability)。尽管多数患慢病的老年人病情控制稳定,生理和社会功能较好,有独立生活能力,但按标准仍排除在健康老人队列之外。随着时代发展和老年人健康状况的不断改善, 该健康标准需要重新修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的健康老年人标准,是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基础,更是提高其生活质量的重要前提。本次健康老年人标准修订希望在国家层面的政策参考、临床实践或科研中的应用、地方卫生部门相关的活动的参考标准、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的自我评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于上世纪中期提出健康的定义,指个体不仅没有疾病和衰弱,并且在身体、精神和社会上都呈现完满状态。WHO对老人健康的标准还提出了多维评价,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包括精神健康、躯体健康、日常生活的能力、社会健康和经济状况。1999年,WHO还提出了积极老化(active aging)的概念,指老年人的健康、参与、和保障达到最佳的过程;老年人维持自主和独立能力,保持社会参与的最佳状态,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近年来,WHO指出老年人健康最好的测量指标是功能,身体功能的适应能力,可能比病理的改变程度更能衡量老年人对于健康照护的需求量。健康老年人这一标准的确立是不断演变和完善的,并且也应当建立在疾病健康、躯体和认知功能、精神心理、社会参与度以及自我感受等多个维度上,且受到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对于健康老年人尚无统一的标准和定义。部分国家或相关组织就健康老龄化以及健康老年人标准或定义处于不断更新或完善中。

2012年11月下旬在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现任主任委员李小鹰教授的倡导下,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和中华老年医学杂志编辑部对WHO、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制订的健康老年人标准进行了充分调研,拟定出了我国健康老年人标准的初步修订稿。随后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老年医学分会流行病学组于普林教授组织召开了修订专家讨论会,并在大会作了调研报告提出了13条建议供专家参考讨论。本次会议参会的有卫生部疾控司和中国老龄委领导以及老年医学各专业包括心血管、神经、消化、泌尿、药理、心理、流行病、基础等方面的专家27人。本次大会对此次修订的目的、意义、特点和适用范围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形成了修订初稿10条。此次会议专家讨论的焦点有以下几方面: 健康标准和带病长寿概念不可混淆; 不建议用健康老年人(WHO的定义更倾向于这方面,严格意义上讲,只要有病,就不能叫健康老年人);本标准的主要目标或目的需要明确,宜粗不宜细;建议分年龄段:低龄、高龄、超高龄;标准可操作性方面要加强和明确。有专家建议总结为以下部分:各系统情况、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认知功能、参与社会、自我评价等。

2012年12月中旬李小鹰主任在苏州组织召开了第二次讨论会,参会专家除老年医学各专业的专家外还有苏州老年医学分会的成员等。本次会议对神经认知功能方面广泛听取了神经科专家的意见,对于该标准称为健康老龄抑或健康老年人标准、与国际如何接轨、是否年龄分层、科学和普及版本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对初稿进一步修改和精要概括形成了5条建议,并且苏州老年医学会提出和探讨了对新标准应用的探索方案。

2012年12月25日在李小鹰主任组织的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学组讨论会上对该标准又进行了深入讨论,对5条建议的语句进行了部分修改,最终形成了可公开征询意见的讨论稿5条建议。将此讨论稿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未参加会议的老年医学分会委员和中华老年医学杂志编委等专家100余名,请他们拨冗对该标准进行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及时反馈。

2013年2月5日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王建业教授在卫生部北京医院组织召开了第四次讨论会,参会专家有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陈可冀院士等。本次会议就讨论稿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了热烈讨论,对5条标准的实用性、着重点、语言文字表达和注释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60岁人群,其中“老年人”指60~79岁人群,“高龄老年人”指≥80岁人群。高危因素指心脑血管疾病的相关危险因素,主要有高血压、糖尿病、血脂紊乱。评估健康老年人应用了许多量表及标准,如应用日常生活活动量表(ADL)评估时,总分100分,达到100分为正常,高龄老年人达到95分为正常。 体重适中指体重指数(BMI) 20~25 kg/m2。 良好生活方式指不吸烟,慎饮酒,合理膳食搭配,坚持科学锻炼等。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或独特之处:(1)第1条强调了重要脏器如心脑肾等器官的增龄性改变而非病理性病变,并且强调了功能,而非器质性改变。无重大疾病指无心脑血管疾病、肺、肝、肾功能无明显异常,无内分泌代谢疾病及免疫、泌尿和恶性肿瘤及其他影响基本生活功能的疾病。这与前两次标准中细分机体各器官系统无疾病不同。同时强调了相关高危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达标范围内,这样就突出了老年人身体指标与其他阶段年龄的不同,在具体应用时要考虑到老年人身体及疾病的特点,不可看到相关指标变化就武断下结论。可控范围内主要强调即使老年人有疾病,只要在可控制范围内或能维持基本日常生活也可视为健康老年人。具有一定的抗病能力,强调了老年人身体整体的状态情况。(2)第2条将认知功能放在这个位置,强调了认知变化在老年人健康中的重要性。自我满意或自我评价好融入了国际上较新的老年人健康概念。尽管Rowe和Kahn的三条标准涵盖了多个层面,但忽略了老年人自己的主观感受。许多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某特定老年人群,自我评估的健康老龄化比例(50.3%)远高于 “Rowe和Kahn标准”确定的比例(18.8%)。这一显著差异支持将老年人的“自我评价”和“满足感”也应作为评估健康老龄化的标准之一。(3)第3条强调了积极老龄化的概念。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积极融入家庭和社会,让他们意识到其整个生命过程中体力、精神状态及社会参与的潜力,即使高龄,但仍能发挥对家庭、同行、社会及国家的贡献,增加幸福感和归属感。(4)第4条强调了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即使老年人有疾病,只要能维持基本日常生活也可视为健康老年人,这与以往有病就认为不健康的观念不同。(5)第5条主要倡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积极预防疾病。

总之,本次修订基于国内外健康概念的新进展,并结合我国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在广泛征求老年医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其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兼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健康老年人标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今后的实践应用中欢迎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使其不断更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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