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卫计委戒烟新规:3人次吸烟取消评优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4年02月08日    点击数:    5星

去年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我国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八个成员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无疑是最积极的控烟推动者。尽管如此,对于刚刚整合组成的卫计委,做到数百近千计干部职工(含借调人员)100%戒烟,委内100%禁烟,仍有距离。在此背景下,“有奖戒烟”,成为卫计委推动控烟的“带头示范”之举。2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针对委内所有干部职工的戒烟新规,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该规定已开始实施。

3人次吸烟取消当年司局领导评优资格
  
《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要求,国家卫计委机关办公大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卫计委明确,要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
  
此外,《规定》警告说:将定期通报职工吸烟情况,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当年该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此外,国家卫计委昨天通知要求,全国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这份《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附件列出的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包括:医护人员要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医疗机构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吸烟有害健康。希望在卫计委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禁烟工作能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Penelope)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