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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名艾滋病患者信息泄露 中疾控:已报案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点击数:    5星

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早已成为各方共识。但近日,艾滋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却在多地发生。据艾滋病防治公益组织白桦林全国联盟最新消息,截至7月19日14时,全国有417名艾滋病感染者称接到诈骗电话,诈骗者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给感染者发放补助为名,骗取手续费。中国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已经报案。

据举报者称,骗子自称是政府部门或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将给艾滋病感染者发放补助。一些感染者被要求提供600~700元的手续费。此外,还有一些骗子自称疾控的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为感染者办理补贴,收费3000元,今后吃药不需要再花钱。

北京一位艾滋病感染者称,在17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了以“170”开头的诈骗电话,对方在打电话中直称其名,对他的确诊时间、在哪里拿药、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掌握精准。

一位感染者称,对方将诈骗电话打到工作单位,“公司HR接到了自称来自地坛医院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我是不是在这里工作。HR回答‘是’,然后询问对方哪里,对方说是地坛艾滋病信息中心的。”这通电话致使这位感染者目前已主动提出辞职。

更为恶劣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由诈骗演变为敲诈勒索,给感染者的生活带来较大困扰。有犯罪嫌疑人在电话中威胁说,若不汇款,便将患者的信息公布于众。

“最近因为信息泄露,疾控中心联系过我,提醒了一下有人诈骗,平时几乎没有联系”,一位感染者说,“疾控中心对于我们没有什么帮助,反而带来麻烦。”
这位患者表示,疾控中心现在基本不提供药物,而是由当地的传染病医院负责提供。“他们联系我们不是医学上的联系,是人员管理上的联系。”

据艾滋病防治公益组织白桦林全国联盟最新消息,截至7月19日14时,全国有417名艾滋病感染者举报称接到过相关诈骗电话,其中多人有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7月18日晚,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联合发表声明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个人信息的泄露是对患者保密权这一基本权利的侵犯,如果公众害怕信息不能保密,有可能不敢放心接受艾滋病病毒检测,不敢放心接受艾滋病防治服务。加强现有系统安全以杜绝类似信息入侵事件再次发生至关重要,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联合规划署随时准备在应对上述事件的过程中,以及在本次事件后采取后续补救措施、加强艾滋病相关信息安全的过程中,向中国政府卫生部门和民间社会团体提供必要的支持。

事件发生后,中国疾控中心回应表示,中国疾控中心立即启动了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响应,对相关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排查,并进一步提升了相关加密措施。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报案,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尽快破案,并呼吁接到类似诈骗电话的感染者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全国多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陆续展开工作,发出预警,用手机短信提醒患者谨防诈骗。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佑安医院内科医师、艾滋病治疗专业医生张可在微博上提出质疑:“艾滋病感染者就是病人,有病症,就诊治疗就行,干嘛非要收集别人的私人信息。我始终不明白,这种信息收集对我们国家的相关疾病防治工作有什么意义。”

据悉,疾控中心收集的艾滋病感染者的基本信息涵盖:姓名、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类型、现住址、职业、诊断日期、婚姻状况、民族、文化程度、配偶子女是否感染、户籍地址、cd4细胞计数结果、是否进行抗病毒治疗、确诊日期、确诊方式、吸毒史调查、性接触史调查、采血及血制品使用史调查、供血(浆)史调查、生育史调查等25个大项几十个小项。

张可指出,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疾控等公共卫生部门收集慢性病人如肝炎、艾滋病等的疾病相关信息是有必要的。通过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可以为政府部门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策略提供可靠依据。

“但这些仅限疾病信息,应该不包括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因为无论过去、现在,国内外都证实,这类个人隐私信息对慢性传染疾病防治没有任何意义。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可能真要反思如何正确客观收集相关信息。”张可说。

艾滋病公益组织白桦林全国联盟认为,国家艾滋病感染者相关信息系统被列为国家网络信息重点安全保护对象,并且按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进行管理。这么严重的三级保护等级没有保护住,存在保护不力的责任担当问题。“至今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国家疾控针对诈骗行为的谴责,但既然感染者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那国家针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就需要有责任进行保护,找任何其他原因都是借口,都是应当在最初设计疫情网时就应当考量权衡利弊的问题,是应当从技术上有充分保障才可以做的,而到目前没有看到(相关单位)有为此次行为进行道歉和担责!”

2006年,我国开始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3000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侵犯患者利益的犯罪分子应当被绳之以法。目前,全国已报告存活的57.5万例感染者中间,究竟还有多少人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并不乐观。疾控中心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隐秘。另外,还应该启动内部核查程序,查一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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