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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童咳嗽看医生变植物人 谁之责?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点击数:    5星

咳嗽很常见,但男童去医院看咳嗽后变成植物人,这样的事情可谓罕见。对于这样的悲剧,责任到底是哪一方呢?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10岁男童咳嗽看医生变植物人

在佛山居住的10岁男童陈幸去年5月出现严重咳嗽。家长先后带他到广州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在这两家医院被诊断为支气管炎。5月15日,陈幸因为咳嗽严重入住广州市某医院呼吸科。入院后经过一系列检查和治疗,医院通知家属于5月19日为陈幸进行纤支镜检查。但是,5月19日凌晨,陈幸突然出现呕吐、昏迷,紧急抢救过程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过抢救,陈幸被转入PICU监护治疗。

经检查最终确诊——陈幸患的是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伴有重症肺炎。目前陈幸仍在该院神经康复科治疗,但已经是植物人状态。孩子的父亲认为,医院在给陈幸的治疗过程中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况。医院没能在一开始就判断出陈幸所患实际是神经根炎,而是一直当作肺炎来治疗,才导致陈幸成为如今的植物人。他还提出,医院篡改陈幸的病历,现存的陈幸病历上多处信息与陈幸的实际情况不符。

院方说法

对于孩子父亲所说的误诊、误治,院方认为对陈幸的治疗符合临床医学循序渐进诊疗原则,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对患者突发病情诊疗处理及时、积极。因患儿病情复杂出现不可预料的并发症,是患者自身疾病发展结果。

对于篡改病历,院方解释,孩子父亲所出示的信息不符的单据并非住院病历,而是医保知情告知书,与医院治疗过程并无关系,不能说是医院篡改病历。

专家第三次调解意见

2017年4月24日下午,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第三次现场调解,这一次,专家给出了不同于以往的评定结果。

本次调解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由来自重症儿科、儿童呼吸科、神经内科和呼吸内科的四名医学专家和两名法律专家组成。双方分别陈述过后,医院代表离场,由专家与患者家属单独进行交流。

专家认为,儿童疾病判断存在一定困难性和误导性,确切判断出有神经方面的疾病难度非常大。专家指出,日本的研究数据显示,70%的儿童呼吸心脏骤停是由于呼吸原因引起的。再加上17日之前陈幸的神经系统表现不明显,因此不能断定是医院误诊。同时医生与家属有不同的观察结果,因此导致家属认为医生反应不够及时,延误了患者病情。来自重症儿科的唐专家说:“医院不是保险柜,不能进了医院就一定能医好病的。”

同时专家也指出,在陈幸15到19日病情发展期间,医生对于他的血氧、呼吸情况的监测不够仔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抢救结果。

在最后的评定意见上,医学专家给出的医院责任范围集中在20%到40%之间。法律专家认定医院负次要责任,并建议调解抚慰金额为40000元。

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表示,此前的两次调解都因为医院方责任认定不够而被陈幸家属拒绝接受。专家给出评定意见之后,医调委将继续在陈幸家属和医院之间协调,直到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方面达成一致。

用好人民调解 解决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我国现实中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医患双方自己协商解决办法存在的问题,是医患双方提出的赔偿额相差很大,达不成一致结果,医疗纠纷得不到解决。法院审判解决办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建议重视通过人民调解的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并制定出台相关办法。

由司法部门牵头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市、县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市、县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在民政局登记,属于社会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司法人员、异地医学专家、律师组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异地医学专家库,按专业随机选择异地医学专家做医疗纠纷医学鉴定,确保医疗纠纷医学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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