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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社区医生以400元卖10万条患者信息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点击数:    5星

当前,患者信息遭遇泄露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孕产妇,出院后各种电话纷至沓来。日前,广东省珠海市一社区医生以400元卖10万条患者个人信息一事被媒体披露,令人震惊!为了这400元值得吗?!而我们竟生活在400元就能买到10万条信息的社会,太可怕!

据悉,该社区医生张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16日,被告人张某在担任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水拥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卫医生期间,利用其负责公卫资料录入及掌握珠海市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账户、密码的职务之便,在水拥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通过QQ联系,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向孙某(另案处理)贩卖了约98009条珠海市患者的个人信息,并将珠海市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账户、密码交给孙某自行登录、下载患者的相关信息。2016年9月19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珠海香洲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京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上述《解释》共十三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十个方面内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实生活中,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新的司法解释对“内鬼”作案加大了惩治力度。对此,《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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