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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注意了!输液打针的风险不容小觑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点击数:    5星

普遍认为医疗事故多发生在大医院,因为这些医院有做大型手术、接收重症患者的资质。而农村诊所一般就治个头疼脑热,开药、打针和注射是乡村基层医生的三大法宝。患者在病情加重后也会自行前往大医院再进行治疗。但事实上,打针、注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医疗事故,应当引起医生注意。

近年来,基层医疗事故频发,集中在输液和打针方面,主要有三种情况:

1、输液过敏反应

发生输液过敏反应的原因众多,包括患者过敏体质、药品质量问题、有些药物无法用皮试预估等等。过敏反应一旦发生,有时候医生能通过急救措施将患者从生死线拉回来;但大多数时候,因为过敏反应发生太快,基层急救能力又跟不上,导致过敏事故频发,最终患者失去生命,医生和医院陷入官司。

案例:2016年9月17日,欧某来到广州市越秀区某私人诊所治疗感冒,却在输液离开诊所后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欧某符合在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发生药物过敏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据诊所医生何某供述,欧某过来就诊时自称怕冷、呕吐、咳嗽,他便给欧某输了三瓶生理盐水(氯化钠),里边加了柴胡针、林可霉素和维生素B6。欧某一个多小时候后输完液拿药离开。

何某称,药物都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一般,如果药品说明书上写明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他会给病人做皮试。但他不知道林可霉素会导致过敏反应。何某认为自己用药并没有问题。但他承认没有向欧某了解病史,不知道欧某有冠心病,没有做皮试,在输完液后也没有让欧某坐一会儿以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今年3月份,这起事件开庭审理,但因何某无力承担患者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而调解失败,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何某在湖南考取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经过期,属于无资质行医。

这起案例为基层医生敲响了警钟,为了规避输液过敏反应的风险,医生在输液时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某种药物一定不会发生过敏反应。在详细了解患者病史的基础上,进行皮试等过敏反应测试。

2、输液中猝死

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猝死也是近年来高发的情况。有些与药品或医生的操作有关,但更多的是输液过程中某种疾病发作导致死亡,如输液途中患者突发心梗、脑梗等现象。这种情况下,医生最终也免不了承担一定责任。

案例:患者罗代英在云南宜良县某诊所输液时猝死在诊所的床上。据患者儿子刘强称,患者当天中午2点多钟说出去买点儿感冒药,结果再也没能回来。当刘强在诊所找到母亲时,发现她早已停止了呼吸。而医生杨振荣没有送患者去医院,也没有通知家属。

而杨振荣的儿子杨金孝表示,父亲行医50年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他从父亲的口中得知,大约4点半,罗代英刚插上吊针不到2分钟,便出现呼吸困难。于是杨振荣紧忙将针头拔了下来,并实施抢救,但已经来不及了。当被记者问及为何出事时没有拨打120进行抢救时,杨金孝说是他父亲当时很慌张,一心只想着先去找卫生监督局的人上报情况。

对于患者猝死原因,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处理,医患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共识。此案例告诫个基层医生如遇到年老幼小、身体虚弱、有慢性疾病的患者时,密切观察、谨慎用药,随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最好用一些副作用小、安全性大的药物;输液之前一定要评估患者是否有心脏器质性疾病。

3、输液操作不当

有些基层医生经验不足,又缺乏医疗辅助设备,在诊断或治疗中如果拿捏不准,不能硬着头皮治,一定要向资历老的专家求教或建议患者转到大医院就诊。

案例:2004年6月4日,出生仅9个月的幼童佳佳因感冒被其家人带到奉化市溪口镇状元岙村某卫生室治疗。卫生室医生唐某给佳佳注射了过量的妥布霉素,最终导致其双耳重度失聪。后家属将唐某和医院告上法庭。2008年,奉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状元岙村第二卫生室赔偿801451.99元,状元岙村村委会作为开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些案例说明看似简单的输液、打针有时也会发生医疗事故。越是平常的操作,医生在临床治疗中越不能掉以轻心。作为一名基层医生,只有不断学习、吸取教训,才能规避风险,为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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