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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劝电梯内莫吸烟竟被告上法庭……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点击数:    5星

纠正某些患者的不良生活习惯或向他们科普医学知识也是医生的工作内容之一,甚至一些医生会不自觉地将这种习惯带进日常生活。河南省郑州市就有一位这样的医生,但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番好心的劝导竟给自己招来了官司……

37岁的杨君(化名)是一名医生,在医院里他就常规劝病人不要抽烟。然而在经过一场费时费力的官司后,杨君对劝人莫抽烟这件事有了阴影。事情发生在半年前,5月2日上午9点多,杨君离家准备外出,进入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浓郁。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

至今在讲到这段情景时,杨君仍心有余悸。他说:“如果我知道当时的一句提醒会引发后续一系列事件,那我宁可什么都不说。”通过当日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杨君和老人在电梯内对话2分钟左右,其间电梯过了一层到了负一层,双方都没有下电梯,共同返回一层后两人一边争辩一边下电梯,能看到老人有明显的肢体动作。后来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二人才分开。却没想到当杨君取完快递返回时,这名老人已心脏病发作离世了。

这对老人的家属来说难以接受,他们认为老人今年69岁,虽有心脏病史,但事发当天身体并无大碍,突然离世是因为与邻居发生争执从而诱发了心脏病。而杨君无故与老人发生争执,又大声呵斥,是导致老人去世的“元凶”,应对家人作出赔偿。于是,他们将杨君告上法院,追究共计40万余元民事赔偿。

9月4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老人猝死的结果是杨君未能预料到的,杨君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杨君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君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

杨君同意一审判决结果,他表示,对于老人突然离世,他也很难过,但在此事件中,他没有过错,这1.5万元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而不是赔偿。但老人家属不服审判结果,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11月1日,二审开庭审理,双方围绕杨君与老人去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辩论。

杨君的代理律师单艳伟认为,老人死亡系其自身存在的疾病发作,并非杨君所致,也非杨君可预料的。并且根据《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君只是行使了公民的监督权利。而老人这方认为,如果说杨君认为抽烟对其造成侵害,电梯到达一楼后他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内进行了2分钟的争吵。尽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二审结果,但舆论还是向着杨君这边倾斜。

有市民表示,公共场合不要抽烟是大家都应遵守的。因维护公德而引发争执,生活中也很常见。在劝阻过程中,人们要注意措辞,礼貌用语,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吵。

那么杨君到底说了哪些话令老人情绪这般激动呢?“我劝他不要在电梯内抽烟,老人可能觉得伤了自尊,情绪比较激动,说我没资格管他,两人因此产生分歧。”杨君解释,“我只是善意提醒他,吸烟对他和大家的身体都不好。”并说“在电梯间吸烟是不文明行为”,无其他过激的语言。有网友猜测老人可能是因为遭到劝阻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才这么激动,也有网友觉得身为医生的杨君是不是用对患者教育的语气来劝阻邻居才点起大爷的火气。

无论审判结果如何,悲剧已经发生。这也给各位朋友提了个醒:有时维护公德、善意提醒本是好心,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劝阻对象的状态,不要激化矛盾,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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