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法院终判定:乙肝患者服药变矮8cm谁之责?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点击数:    5星

生病吃药是理所当然的事,但老话说“是药三分毒”,基本所有的药物都或多或少会产生毒副作用。然而,广州的冉金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药物的副作用竟使他矮了8cm!一怒之下,他将医院和药企告上法庭,近日终于等到审判结果……

冉金发是一名乙肝患者,2008年6月,他在广州花都区某医院就诊后,遵从医嘱服用了由一家国内药企和一家国外药企所生产的乙肝抗病毒药物阿德福韦酯两年多,此后出现骨软化等症状。直到2011年8月,广东省人民医院确诊冉金发患有肾小管疾病(范可尼综合征)和骨质疏松。

当时冉金发年仅23岁,大学毕业体检表上身高这一栏是163cm,而在4年前高考招生体检中他的身高明明是171cm,前后差了8cm竟然是他一直服用的乙肝药物惹得祸。但是在此之前他并未收到来自医生或药企的相关警示,于是他将就诊医院和两家药企告上法庭。

2015年10月13日,广州花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期间,被告医院认为,他们对冉金发的病症没有用药责任,当时在没有说明书提示和国家警示的情况下,也不存在告知义务。而两家药企都表示,他们在药物说明书中对于副作用和不良反应都有告知,只是没有明确具体的病症。

据悉,国家食药监总局最早在2014年12月8日公布的风险通报,其中指出阿德福韦酯于2005年在国内上市,在长期使用后可引起低磷血症及骨软化。由于这种副作发生周期长,病程进展缓慢,临床医生和患者对此风险存在认识不足。  

国内药企强调,直到2011年~2012年,国内才有阿德福韦醋的严重不良反应案例陆续上报,随后该药企也及时向国家申请,对说明书进行了修改。而国外药企在2009年已经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并且充分警告该药物的不良反应,描述的症状与食药监总局在2014年的通报完全一致。

医院、两家药企的证词似乎有理有据。药物从试验到临床,一些严重病发症可能只是个例,只有发生时才能获悉,两家药企的反应已经算是迅速;而医院在不知该要有骨软化风险的时候自然也无法告知患者。那么,患者冉金发最终只能自吞苦果了吗?

2017年11月3日,广州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广州花都区某医院对原告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告两家药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原告出现的肾小管酸中毒、范可尼综合征、骨软化等症状与原告服用阿德福韦酯存在因果关系。但原告的损害后果并非两家药企的阿德福韦酯产品缺陷所致,而是属于药品严重不良反应。而医院的主要责任在于诊疗活动中未按照药品说明书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定期的、针对性的肾功能检查,违反了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过失。最后,法院在综合考量其他因素后,酌定由该医院对原告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虽然,服用阿德福韦酯具有相关风险,但也有专家指出,阿德福韦酯因为其性价比,是目前中国使用最广泛的乙肝抗病毒药物。对于毒副作用,医生和患者都要客观对待,不能因噎废食。副作用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医生充分的监测后及时换药来解决。所以,医生要提高自己的水平,同时也要跟病人进行充分的沟通。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