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江湖郎中有“秘方” 治病不成反致命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点击数:    5星

“神医”一词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真神医”,比如华佗、张仲景、孙思邈,另一种是“假神医”,比如非法行医的胡万林。江西抚州男子王某也遇到一个“神医”,结果治病不成反致命。“神医”有可能是骗子,需要慧眼识破骗局。

“神医”黄某今年61岁,其父亲是一名土郎中,他跟随父亲学习中医诊疗和配制中草药。1995年,黄某曾在福建邵武市从事个体医疗活动,但1998年国家《执业医师法》颁布后,黄某未申请职业医师资格,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也未申请办理医疗就业许可证。

虽然不具备行医资格,但黄某仍在家中为他人进行中医诊疗,并销售自己购买、采挖的草药配制成的中草药及中草药粉末。他给患者配的中草药药方中的草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或鉴定,是“祖传秘方”。至于如何控制剂量,黄某供述:“中草药通过手感控制剂量,中药粉末通过目测控制剂量。”小编认为,这是在是太不靠谱了。

去年3月24日上午,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王某经人介绍,到位于抚州市临川区的黄某住处看病。黄某为王某诊疗后,开了自己配制的9包中草药和18包中药粉末,共540元。当天中午,王某提着一蛇皮袋中草药回了家。当日下午及晚上,王某服药后出现不适症状,次日凌晨1点30分到达医院接受抢救,凌晨12点50分无效死亡。

王某家人回忆,服药后,24日晚上10点多,王某说胃难受,在床上翻来翻去,并称“黄某说服完其配的中药会有难受的症状”。晚上12点左右,王某右耳下方鼓起一个直径八九公分的包,脸色发黑发紫,口吐白沫,神志不清。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去年3月25日上午,为了搞清楚王某之死与吃了黄某的“祖传秘方”有何关联,王某的女婿杨某等4人前往抚州,化装联系黄某买药,询问药物成份。后来,黄某承认王某所服中药是其配制,并介绍服用中药后会舌头发麻、全身紧绷、发晕,也会伴有呕吐。随后,杨某等人报警,警察将黄某带走调查。去年5月11日黄某被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害人的亲属得到黄某亲属16.8万元赔偿款。

经鉴定,王某的主要死因为冠状动脉性猝死,其辅助死因是“服用药物后可引起患者精神和情绪的改变以及药物的副作用等,均可诱发和促进冠状动脉痉挛,导致冠状动脉管狭窄加重,加剧心肌缺血”。

临川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自己无医生执业资格,却私自给患腰痛的患者王某配制中药让其服用,致被害人王某服药后身体不适到医院抢救,因冠状动脉性猝死而死亡。黄某对其私自配药可能给患者造成的身体伤害持放任态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已对被害人的亲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只要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犯罪。

当前,社会上的一些行医者包括那些被捧为“神医”的人,不管其主观愿望是否良好,是否具有医术水平,水平是高还是低,只要未经行政许可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的,轻者违法,重者则构成了犯罪。希望广大群众包括患者一定要有一双“慧眼”,不要受骗上当,以给违法者可乘之机。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