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电复律的院外心脏停搏患者:生存率与肾上腺素给药时间有关?
2018年5月,发表在《Circulation》的一项波兰、加拿大和美国学者进行的分析,考察了不可电复律的院外心脏停搏(OHCA)患者中,生存和肾上腺素给药时间的相关性。
背景:既往研究证明,早期肾上腺素给药与初始为可电复律的OHCA生存改善相关。然而,肾上腺素给药时间对不可电复律院外心脏停搏的影响不清楚。本研究的目的是在成人和儿童中测量肾上腺素给药时间与接受急救医疗服务(EMS)的初始节律为不可电复律的OHCA生存之间的相关性。
方法:2011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0日,对复苏结局研究网(Resuscitation Outcomes Consortium)前瞻性确定的OHCAs进行二次分析。研究者纳入接受EMS治疗并有初始节律为不可电复律的所有年龄患者。排除自主循环恢复<10分钟的患者。主要暴露为从首次抵达EMS到首次肾上腺素给药的时间(分钟)。次要暴露为肾上腺素分为早期(<10分钟)或晚期(≥10分钟)的给药时间。主要结局为出院后存活。研究者校正了Utstein协变量和Resuscitation Outcomes Consortium研究地点。
结果:从55568例接受EMS治疗的OHCA患者中,纳入32101例有初始节律为不可电复律的患者。早期组有12238例,晚期组有14517例,5346例没有接受肾上腺素治疗。调整潜在混杂因素后,从EMS到达到肾上腺素给药的每多1分钟,成人生存几率降低4%相关,比值比(OR)为0.96(95%置信区间[CI],0.95~0.98)。研究神经结局的亚组分析(13290例)结局显示类似的相关性(校正OR,0.94/min;95% CI,0.89~0.98)。肾上腺素给药较晚与给药较早相比,生存比值低18%(OR,0.82;95%CI,0.68~0.98)。在一个儿科分析(595例)中,肾上腺素给药每延迟1分钟,生存比值低9%。
结论:在不可电复律OHCAs患者中,大部分患者在到达EMS后>10分钟使用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给药每延迟1分钟与生存降低和不利神经结局相关。对于不可电复律的OHCAs患者,EMS机构应该考虑采取相应策略来缩短肾上腺素给药时间。
(选题审校:闫盈盈 编辑:吴星)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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