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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 禁止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将迎来倒计时?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点击数:    5星

去年年初,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两家公立医院未经公开招标即将药房托管给其他药企经营,经卫计委调介入查后被全面叫停。在专家看来,医院药房托管既不能解决以药补医,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而且存在不少风险,是另一种以药养医。如今,曾发文规范药房托管的湖北省也明确禁止公立医院药房托管了。

2014年11月,湖北省卫计委、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食药监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此《指导意见》允许医院药房托管,但给“委托方”提出规定: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单位不得开展药房托管工作。这是全国首部药房托管的指导意见。

上述《指导意见》的核心条款是: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可向受托方收取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委托方上年度药品销售总额的10%;此外,对于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将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

上述两个关键性条款掀起了药品企业反对的轩然大波。2015年1月,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下辖的89家药品企业,联名向省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对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几点建议》,建议暂缓执行药房托管政策。

2015年1月,湖北省卫计委在《我省加大力度规范公立医院药房托管管理工作》一文中回应称,不反对公立医院进行药房托管,也无意推广这种模式。但公立医院若选择进行药房托管,必须遵循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际上是对药房托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对托管乱象进行治理。并再次强调: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单位不得开展药房托管工作。药房托管中的不正之风将受到严肃处理。

自2017年7月31日起,黄石、十堰、荆州、宜昌等10个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此,湖北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进入了医疗改革。

“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官网显示,2018年6月11日,第十四期楚商“亲清”政商座谈会在汉举行。现场,楚商与湖北省卫计委展开对话,共同探讨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某知名多元化控股企业集团旗下湖北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提问:目前部分医院存在独家托管的现象,其他医药商业公司无法通过公平竞争获取配送份额。卫计委是否允许独家托管,后期是否会加以干预?

湖北省卫计委回应:“从2017年7月31日起,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取消了药品加成,也就是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进入了医疗改革,所以药房托管在我省是不允许的。”

湖北省对药房托管曾网开一面,如今完全堵上了。

2018年5月15日,上海市卫计委发布的《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实施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认真评估药房供应链优化合作模式,使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断药品收入与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利益关系。

从2001年开始,全国部分医院就相继开展药房托管工作。这一政策的设计初衷是希望能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切断医疗卫生人员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遏制“大处方”,打击商业贿赂,算是“医药分家”的探索之举。

然而,自从药房托管开始在全国试点以来,南京、北京等地的药房托管纷纷以失败告终。

医院药房托管闹了这么多年,反对之声一直很高,有业内人士推测,高层可能会叫停。

药品的招标流通和配送,其实是药品的资源配置过程,其原则应基于市场运作来决定。强制或者鼓励进行,不利于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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