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护士群殴精神病患者 涉故意伤害罪
8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精神病患者被虐案件,听来令人心生恐惧,精神病患者住医院等于进地狱?在昆明某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陈某,只因把医院过道的标语撕了,就被5名年轻的护士群殴,轻伤二级。据了解,5名护士,4名为男性,1名为女性,都是90后,年龄最小的刚满20岁,最大的有26岁。
只因撕坏过道标语 被5名护士群殴
精神病人陈某,为陈女士的父亲。今年1月29日,陈女士将父亲陈某送到昆明某医院精神科疗养,第二天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
1月31日下午下班后,陈女士想到医院看望父亲。医院却让她过几天再来。陈女士不放心父亲,还是来到了病房。谁知,父亲竟然脸肿了、说胸口闷,还有伤痕。护士解释说,在约束过程中不小心碰着了病人。但陈女士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看到病房有摄像头,于是要求调取监控,却遭到医院的拒绝。随后,陈女士报了警。在警方的协助下,调取了监控视频,还原了陈某被5名护理人员殴打的过程。
1月31日9点左右,患者陈某把医院过道的标语撕了。护士看到后,进入病房与患者交涉,期间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梅某某等人预谋商量,先由女护士熊某某等3名护士遮挡病房内监控摄像头,再由梅某某、丁某某等对陈某进行殴打。陈某躺在病床后,5名护理人员随后来到陈某床前,一名小伙子走到陈某床头,其他人员站在床两边,不断与陈某交涉。在交涉过程中,发生冲突。站在床前的护理人员爬上床,用脚踢陈某,陈某在反抗过程中,其他人员按住陈某的脚,同时用手殴打陈某。这一过程持续了7分多钟。
随后,陈女士将父亲送入其他医院拍片检查。经司法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5名护士被追究刑事责任
陈女士找医院理论。但医院方坚持认为,这属于个人行为,跟医院没有关系。
陈女士以故意伤害罪,将丁某某、梅某某等5人告上法庭。
检察院认为,5名护士,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5人经预谋,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故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胡言乱语 让虐待者有隙可乘
《美国精神病人》的第一句话就是“来到这里的人,放弃你们所有的希望吧”。精神病人,某种程度上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为疾病原因,他们丧失了自己的理智和判断能力,于是被关进精神病院中接受治疗。因精神病人常常胡言乱语,有些虐待精神病患者的人感觉有隙可乘,以精神病人所说之言不可相信为自己作掩护。
虽然有些病人很恐怖,但其实大部分精神病人很可怜,我们还要给予最基本的同情,而不是虐待。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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