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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忍无可忍 149名护士“众筹”告医院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点击数:    5星

同在一家单位,你在这头,我在那头,中间相隔的是待遇和福利的巨大沟壑。这句话说的就是编外人员心中的苦痛。说到护士进医院,也是经过正规招聘、正规考核、过五关斩六将进去的。医院既然录取聘用,就说明护士达到执业要求了,既然同工,要求同酬有错吗?现实是,大家对“同工不同酬”忍气吞声。然而最近,湖南149名护士不忍了,决定和医院打官司!

署名“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209名临聘护士”在今年9月24日(中秋节)写给“尊敬的院领导”《209名临聘护士的诉求》:自称是原湖南省马王堆疗养院的合同制护士,自2004年经过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层层筛选进入马王堆疗养院,按照规定都签订了就业协议。到2015年为止,除了先后转为正式编制的护士外,仍有209人属于“临聘人员”。这些护士中,工龄最长的有15年,最短的也有3年多,都被安排在医院各个科室的临床护理岗位上,占到临床护士的50%以上,有的科室达到80%,是医院的护理中坚力量,科室的护理骨干,有的已经是专科护士,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6年,马王堆疗养院与省人民医院合并后,院领导视她们为“累赘”和“孤儿”,着手处理掉她们。2017年起,停发年终文明奖(人均13000元),经过据理力争,全年出勤奖也只发一半。与医院正式护士比,工资待遇少,奖金看领导脸色发。月经济收入平均少2000元左右。

最近,院护理部通知,从2018年10月18日起,将临聘护士全部交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管理或一次性退职处理。

此事或许是引发这次临聘护士集体众筹资金与医院打官司的直接原因。209名护士要求和医院签订协议。149名护士每人要兑钱1000元请律师给医院打官司,要求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是由编制管理部门事先核定的,财政部门核定的经费也与该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额密切相关。如果编制不足,公立医院自行聘用的人员便属于编外人员,其工资待遇无法在财政经费中列支。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次湖南149名护士为了同工同酬,众筹资金与医院打官司,不论结局如何,都为我们带来了思考。我们期许公立医院在改革中,能率先探索消除身份差异,实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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