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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劣迹斑斑水落石出 被罚91亿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点击数:    5星

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的最终处罚落地,这次处罚可以说是让长春长生赔了个“底朝天”,希望赔偿款能为受伤害的家庭带来些许安慰。

国家药监局处罚款1203万元,撤销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吉林省食药监局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还要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长春长生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简称“涉案产品”)共计748批(含亚批),具体如下:

1、自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生产的所有涉案产品,生产过程中均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批次的原液匀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

2、2016年至2018年,更改了184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其中118批次向后变更生产日期,变相延长了产品有效期。

3、2017年2月至3月,用2016年生产的过期原液生产了3批次涉案产品。2018年3月至4月,使用2017年生产的过期原液生产了9批次涉案产品。

4、2016年至2017年生产的387批次涉案产品,均未开展热稳定性试验,其中382批次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的方法不符合规定。

5、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

6、自2014年至2018年7月,在生产涉案产品过程中,生产结束、产品检验合格后立即销毁原始记录,并编写虚假的批生产记录。公司在涉案产品的批检验记录中,编造相关批次的成品效价测定记录和热稳定性试验记录。

7、2014年以来通过递交虚假资料,骗取了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8、为掩盖违法事实,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第一次飞行检查后,于2018年7月10日采取更换、处理内部监控录像存储卡、部分计算机硬盘等方式,销毁相关证据。

据证监会对长生生物(现为ST长生)涉嫌信披违法案稽查结果,长生生物存在5大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披露问题疫苗不符合标准以及停产和召回的相关信息;

2、披露子公司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未披露被吉林药监局调查的信息;

4、违规披露狂犬疫苗GMP证书失效致主业停产以及该证书重新获取的情况;

5、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赔偿方案

对于接种长春长生疫苗造成人身伤害的,将以下例三种情形予以赔偿:

1、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一般残疾,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

2、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重度残疾或瘫痪,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的,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

3、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关联损害,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受种者接种长春长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生产的狂犬病问题疫苗后,符合下列情形且造成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可依照方案申请一次性赔偿:

1、既往已报告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损害后果的;

2、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有原始医疗记录的;

3、经过本次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观察,存在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的。

此次疫苗案处理地可谓十分严格,将长春长生罚了个“底朝天”,难有再翻身之日。此前还对不少涉事官员进行了处罚。不管有关部门有没有“杀一儆百”的目的,希望此次轰动全国的疫苗事件能对所有的不良药企有所震慑,往后药品能更加让人安全放心。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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