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报销:不以落实到位为目的那都是耍流氓!
最近《我不是药神》又火了一把,获澳电影电视学院艺术奖最佳亚洲影片。这部曾火爆荧屏的影片带来抗癌药相关政策的诸多利好,并最终促使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但帮患肺癌的丈夫去医院拿这17种抗癌药之一——奥希替尼的王女士,却碰了一鼻子灰……
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这17种药品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病患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也下发通知,从11月30日起,将这17种抗癌药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
王女士一家住在西安,丈夫李先生今年64岁,已是肺癌晚期,需要每天服用奥希替尼(510元80mg/片,300元40mg/片)。他日常服用的是510元的奥希替尼,已经服用了一个多月了,每月买药钱至少15300元。
前不久,他们通过病友群得知,从11月30日起,上述的17种抗癌药用药患者可按特殊药品申报流程在指定医院申请用药资格,申请获批后,可根据处方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时结算,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为70%。这对于李先生和王女士来说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啊!
12月3日一大早,王女士就带着材料去了经常买药的定点医院,但医院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流程还没有下来,还不能开始报销,让回去等,并给了她一个咨询电话,让她过几天再打。
根据《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记者咨询了这其中的10家特定医院,最终结果:10家定点医院中5家能办,2家还要等,3家不涉及。
对此,陕西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发布前,已经给各定点医院医保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医院提前测试,打通内部程序,不要耽误患者享受政策优惠。已经与涉事医院医保办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患者申报问题。
可以说,在各方努力推动之下,部分抗癌药不仅降价了,而且还纳入了医保,这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可以说是救命啊,但政策再好,如果落实不到位的话也就是废纸而已,空头支票而已,毫无意义!
好政策理应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执行部门,并在第一时间惠及相应人群。请不要让普通老百姓从地狱步入天堂之后,又瞬间从天堂跌入地狱。不以“落实到位”为目的的“抗癌药报销”都是耍流氓!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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