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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不得以药品和耗材之名来克扣医生工资!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点击数:    5星

为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持续提高医学教育质量,促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协调,《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19日正式发布,其中规定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以药品和耗材之名来克扣医生工资将销声匿迹!

《实施方案》提出,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持续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高危岗位、创新岗位、高劳动强度和农村偏远地区岗位倾斜。

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公共卫生和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等临床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

《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可直接聘任中级职称。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的优秀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探索优秀医学毕业生到北京市医疗卫生紧缺岗位工作的激励机制。

《实施方案》还指出,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评估认证结果等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将临床教学基地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成绩突出的,在教育和卫生健康系统表彰活动中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停止临床教学基地招生资格。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为主体、定向医学生培养为补充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药学、护理、康复治疗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北京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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