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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评评:救护车拉腿轻伤患者闯红灯撞死老人 司机该负责吗?

来源: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点击数:    5星

普通车辆闯红灯撞死人了,车主肯定要承担责任。可是近日,一辆救护车拉着一位腿部轻伤市民闯红灯,撞死了正在横穿斑马线的六旬老人,司机该不该负责,答案就没有这么肯定了,众说纷纭。

救护车拉轻伤市民闯红灯 撞死六旬老人

6月21日下午5点多,苏州市一家医院的120救护车,刚刚接上一位脚部受伤者。

5点37分许,救护车行至苏州市人民路和南环西路路口,正值红灯。

同时,骑着电动车正由北向南行驶的63岁戴某,看到绿灯亮起,开始过马路。电动车刚刚驶过斑马线,被正由东向西闯红灯行驶在斑马线的救护车撞倒,当即陷入昏迷。该120救护车火速将戴某送往医院抢救,次日上午死亡。

司机称执行紧急任务可免责 死者女儿陷入绝望

戴某的女儿戴小姐接到父亲出车祸的消息,一个小时后(当日下午6点40分左右)赶到了医院。

戴小姐表示:“我父亲在经历了2个多小时的手术后转到ICU。次日上午10点多,父亲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的报告为重症颅脑外伤。”

就在为失去父亲悲痛欲绝之时,又有另外一个坏消息传来,司机李某称,120属于特殊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撞了人是免责的。听闻此消息,戴小姐几近绝望。

救护车要不要负责的三个争议点

司机李某称,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可以闯红灯,撞人可免责,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条款下的“条文注释”标明:当需要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时,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

据此看来,救护车闯红灯免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执行紧急任务,二是确保安全,第三,还需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

那么,问题来了。第一,拉着腿部轻伤的病人,算是执行紧急任务吗?

第二,救护车是确保安全后闯红灯吗?经公布的视频显示,当戴某跟救护车从不同方向交叉到同一条直线上时,两者相距约三到四米,只要救护车速度稍慢一点,就可能避免一场悲剧。然而,此时戴先生左侧有小车,当他驶上斑马线之前,视线有可能被挡住。而正闯红灯穿越斑马线的救护车,因其车身高大,位于其右前侧的戴先生可能也正好处于司机的视觉盲区之内。 但是,目前无法确证救护车是否在确保安全后闯红灯。

第三,救护车当时是否拉了警报?戴家人寻找当时的目击者进行了求证,目击者称似乎没有听到。戴家人还连续“跟踪”了涉事医院所属的多辆120救护车,
前后长达3天,并拍摄了视频,发现在接任务时多次没有拉警报。

交警大队回应 事故正在处理中

7月22日下午3点多,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事故正在处理之中,这几天就会出责任认定报告,更多的详情不方便透露。

你认为救护车司机该负责任吗,欢迎留言讨论。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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