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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开了一种几块钱的药 医院被医保局罚款80多万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点击数:    5星

医保规定了药品适用范围,执行时该如何界定?事实上,面对复杂多样的疾病,医生在执行医保目录标准时难免陷入困境。日前,一位医生爆料,其所在医院接到了医保局80多万元的巨额罚单,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维生素B12使用不规范。让我们一同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2型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的首选一线药物为二甲双胍。作为药界“传奇明星”,二甲双胍的地位不容撼动。而且其一路开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作用被研究人员发现。

不过,“神药”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长期服用,会影响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合成和吸收,造成维生素B12缺乏。因此,对于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的糖尿病患者,医生都会给患者同时开具口服甲钴胺。

此外,二甲双胍相关的维生素B12缺乏可能会增加糖尿病患者临床周围神经病变的风险。尤其是一些末梢循环障碍的糖尿病指趾端坏疽,造成神经麻木疼痛比较明显的患者,为了改善症状,在降糖治疗的同时,医生必须给患者开具甲钴胺片剂口服,甚至针剂注射。

甲钴胺就是分解过后的维生素B12,在进入人体以后不需要进行生物转化就能发挥作用,比维生素12更容易被人体吸收。

甲钴胺物美价廉,国产集采后的价格才七元多一点,进口的二十元左右,注射液每支不过四元多。

那么,医生给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的糖尿病人开具甲钴胺,医保局为何对医院处以80余万巨额罚款呢?

根据医保目录标准,甲钴胺仅限于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红细胞型贫血,不得使用于没有适应症的糖尿病患者。

值得注意的是,给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使用甲钴胺,要择情使用剂型。有禁食医嘱或者因吞咽困难无法口服药物的患者,才能使用甲钴胺注射剂。

面对严格的医保规则,医生如何突破医保目录里的适应症限制,去最大化地帮助患者,而不被处罚,是现实中难以摆脱的困境。

我们必须承认,医保督查工作必不可少,但简单粗暴地“按章行事”,狠狠处罚,不尊重临床治疗指南规范和医生的临床实践经验,并不可取。

希望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成为常态,实现“病有良医”的医保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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