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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称“有渠道”做胎儿性别鉴定 一对夫妻做完后悔不已

来源: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点击数:    5星

每一个小小的胎儿都是美好的生命,不论是男是女,都应该得到爱与呵护,更何况我国对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明令禁止,于情于理于法,都应拒绝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然而,贵州的一对夫妻通过一家社区医院“牵线搭桥”对胎儿做了性别鉴定,结果做出了令他们遗憾和后悔终生的事。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社区医院称“有渠道”做胎儿性别鉴定

事情还要从5月中旬开始说起。当时陈先生和怀孕4个月的妻子去到某社区医院办理建档。期间,工作人员问他们是否有小孩,陈先生表示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结果工作人员称可以对胎儿性别鉴定。

办理完建档手续之后,陈先生和妻子回到家中考虑了几天,综合了家庭的具体情况,权衡再三,他们最终还是决定对胎儿的性别进行鉴定。

陈先生表示,他和妻子并不知道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属于违法行为。鉴定的费用一开始是3500元,后来实际收取了3000元,钱是通过微信转的。

鉴定结果为“女孩” 流产后却后悔不已

据网络传出的陈先生妻子和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6月1日晚上,工作人员发送了一份鉴定报告,以及一条内容为“女孩”的文字消息。

随后,陈先生的妻子询问结果是否会有差错,对方的回复为“不会”,“每个月有10个左右在做,零差错”。

7月22日,陈先生的妻子到医院做了手术,得知流掉的胎儿是个男孩时,陈先生和他的妻子后悔不已。

为此,陈先生称,要找社区医院要个说法。

陈先生说,将孩子引产后,他们才知道,原来一直和他们对接胎儿性别鉴定事宜的人,正是社区医院的主任——林某。

社区医院:退还鉴定费并赔偿

林某表示,他确实收取了陈先生妻子的3000元,并通过将采集到的血样,送到一家位于香港的机构进行了鉴定。他还称,自己知道国家禁止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但也是帮朋友一个忙。

目前,对已经引产的胎儿性别,暂时还没有医院出具的报告书,所以社区医院给出的处理方案是:退还,3000元鉴定费用,此外,再赔偿5000元。

林某还表示:自己通过应聘上岗,并非社区医院的医生。

那么,一名社区医院的主任为何会参与到胎儿性别鉴定的过程当中?其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目前,陈先生已经报警。而贵阳市云岩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非常重视此事,接下来需要核实有关情况,并对此事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不仅违法还违背伦理

胎儿非法鉴定本身就是违法。从2014年开始,我国就起草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以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儋州市某医院一护士,就因涉嫌为孕妇采血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被儋州市卫健委行政处罚,后来不但丢了工作,还交了数万元的罚款。

另外,胎儿非法鉴定也违背了伦理。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如果对腹中胎儿肆意扼杀和决定,违背伦理。

总之,于情于理于法,都应拒绝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社区医院竟能“牵线搭桥”对胎儿做性别鉴定?!贵阳夫妻做完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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