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医院因手术观摩教学赔偿患者10万 法律边界在哪?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点击数:    5星

今年1月,山东省日照市一女患者在接受妇科手术时,被医生拍摄隐私部位,居然还在直播平台实时播出了。直播并非没有禁区,主播的镜头更不能为所欲为。医生利用职务便利拍摄患者隐私部位并公开直播,既侵犯了患者隐私权,也违背了医生执业伦理。

此事引发我们思考:患者隐私权如何保障?法律边界在哪?

医生直播分享病例 患者家属要求道歉

2022年6月,杭州某民营医疗机构的董医生,在一场案例分享的直播中,在讲到特发性矮小症病例时,引用了患儿的部分数据,但未出现患儿的姓名、照片等信息。

谁知,一场直播给自己惹了不小的麻烦。

患儿家属带上记者找到了董医生,要求董医生公开道歉。家属认为,董医生使用案例的身高、骨龄以及卵巢信息都是她家小孩的,但医生未经过其同意,还篡改了部分数据(父母的身高和激素测试),医生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以后他们都不敢看病了。

但事实呢?医生只是举例说明特发性矮小症会出现的典型症状,并未特指谁。

家属带上记者到医院,逼着公开道歉的行为惹怒了董医生,愤怒的董医生直接表示:“想都不要想,不会公开道歉。”

医院因组织手术观摩教学 赔偿患者10万

今年4月,据媒体报道,患者黄女士在某医院被诊断为早孕,在朋友陪同下到该院做人流手术。手术中医院组织了八九名医学院的实习生,对手术过程进行了教学观摩。这些实习生进出手术室时,黄女士的朋友就此向值班医生提出质疑,被告知已征得黄女士同意。

手术结束后,朋友问黄女士是否同意过,黄女士说从没有同意过。

黄女士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重侵犯了其隐私权,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院辩称,该院是医学教学医院,教实习医生是该院的工作,法律法规也不禁止实习医生做这样的见习。黄女士到医院就医,就被视为接受了该院的医疗方式,况且她对此并没有异议,还口头同意了。

医院对黄女士的检查和治疗是严格保密的,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并没有侵犯黄女士的隐私权。

根据患者提供的门诊病历,其中对是否同意教学观摩之事并无记载,而黄女士在手术中呈睡眠状态,并不能应答。院方虽提交了两位医生证明患者同意观摩的证言,但并没有书面记录,故应认定医院组织教学观摩活动没有取得患者的同意。法院最终判决院方赔偿黄女士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患者是否有义务配合临床教学?

如果患者授权同意医疗机构可以让实习医生进行观摩的,则医疗机构不构成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没有事先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这些活动超出了对患者疾病诊治需要的目的,医疗机构将可能构成对患者隐私的侵犯,承担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责任。

判断医院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时,须分析医院所为的行为是否具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加害人的过错,四个构成要件。

第一,存在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第二,损害后果。主要的损害后果是精神损害。第三,因果关系。即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过错。行为人既可能是基于过失,也有可能基于故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实习生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医师资格,不享有获悉患者隐私的权利。同时,患者也并没有配合医院进行临床教学的法定义务。因而,医院要组织观摩教学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身体肌肤也是隐私权的保护对象,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的带教义务并不能使其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合理、合法化。如果带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或精神上的损害,并且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ferences:医院被索赔10万元!医生干这类事为何常成为医患矛盾导火索?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DLUB8L00552MD9C.html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