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来了
改善护理服务是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方案》提出,试点范围主要是:在各地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等,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方案》明确,试点医院要按照分级护理服务内涵、基础护理服务规范等要求,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规范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
《方案》还明确,在住院患者生活照护服务依赖程度较高的老年医学科、神经科、骨科等病区率先开展试点。加大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力度,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根据患者需求协助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动态跟踪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references:国家官宣:这些医院优先试点免陪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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