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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制定临床路径 规范临床诊疗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2009年10月21日消息 -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16日印发皮肤性病科等4类科室共17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旨在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卫生部16日印发通知称,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出皮肤性病科等4类科室共17个病种的临床路径。通知要求各省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试点,并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

    此次规范的17个病种为:带状疱疹、皮肌炎、寻常型天疱疮、重症多形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等皮肤性病科5个病种,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声带息肉、慢性鼻-鼻窦炎和喉癌等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子宫腺肌病、卵巢良性肿瘤、宫颈癌和输卵管妊娠等妇科4个病种,轮状病毒肠炎、支原体肺炎、麻疹合并肺炎和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等小儿内科4个病种。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此前曾表示,制定临床路径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2009年年底将推出100个常见疾病临床路径,并选择50家医院开展试点。

    王羽称,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作为一种标准化管理方法,可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随意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也为医疗保险机构按病种付费合理报销医疗费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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