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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卫生部规范护理文书格式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8月16日消息 -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护理文书均可以采用表格式。

    5种护理文书的书写内容及要求在通知中得到明确。例如:长期医嘱单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开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页码,其中,开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由医师填写。护士每天执行长期医嘱的给药单、输液单、治疗单等,由执行护士签名,不归入病历。

    卫生部还设计了表格式护理文书的参考样式,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专科特点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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