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476011
环球医学>> 医学新闻>> 政策法规>>正文内容
政策法规

卫生部组建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库

来源:    时间:2011年10月09日    点击数:    5星

1110消息 – 5日,卫生部下发关于推荐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候选人的通知。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保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经研究,决定组建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库。现就推荐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推荐单位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部属部管医院,有关学(协)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巡查员来源及条件

 

被推荐的巡查员应来自卫生行政部门,公立三级医院,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学(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卫生工作规律,对医院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组织性、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敬业与合作精神,并能保证全程参加巡查。

 

(三)熟悉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在推荐时,要注意涵盖从事医疗管理(含临床业务)、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对于退休时间较短、有丰富管理经验、熟悉情况的专家也可以考虑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091125日前,将《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推荐表》(附件3)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我部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专家的专业背景、管理、临床和科研工作经历以及所在单位的类型和地域等因素,对候选人进行审核遴选后,组建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库。

 

联 系 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方地春、胡翔

联系电话:010-6879277068792198

传真电话:0106879277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

    编:100044

电子邮箱:yunxingchu-moh@163.com

 

附件:1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推荐汇总表.doc

      3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员推荐表.doc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评价此内容
 我要打分

现在注册

联系我们

最新会议

    [err:标签'新首页会议列表标签'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