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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数据须术后3日内直报

来源:    时间:2007年08月10日    点击数:    5星

    7月8日消息 - 6月29日,卫生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所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以下简称“移植医院”),必须在每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7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通知》强调,移植数据网络直报遵循强制上报、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原则。所有移植医院均为移植数据网络直报责任单位。移植数据网络直报时限为每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72小时内(随访病人应当在随访后72小时内)。随访频率由各人体器官移植数据中心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

    《通知》要求,各移植医院应建立健全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制度,按照移植数据报送软件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相应的人体器官移植数据中心报送移植数据;制订保密制度,加强账户安全管理,防止本单位的账户信息和直报内容外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移植数据的填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的监管,对于未按规定报送移植数据、不主动配合移植数据核查工作的医院,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9条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中“一票否决”的规定,暂停直至注销该医院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追究医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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