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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12月30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近日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发布之日起,符合《规范》适用范围的消毒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部给予取消,且不再受理这些产品的许可和延续申请。对于之前已受理的将不再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二、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卫监督发〔2009〕105号)对新的或卫生许可批件到期的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确定产品符合《规范》要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在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对每个投料批次产品的pH值、有效成分含量、净含量和包装密封性指标以及按照产品企业标准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卫生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在采购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时,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规定,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四、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函告卫生部监督局。(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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