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
12月30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卫生部和商务部共同制定了《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商务局必须遵照执行。
制定《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增进两岸间的经济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该办法的制定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限定在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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