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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疗机构以省为单位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1月20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漏,从2011年起,该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立即停止过去的以市州为单位的药品采购。

    据悉,该省继宁乡县等36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日前再次在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1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该省60%的县(市、区)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该省已建立了5大核心数据库,包括3182家医疗机构、4721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万多条药品价格信息和2828位省药品评审专家等,为药品集中采购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公立医疗机构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自行组织药品采购工作。根据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精、麻、毒、放等特需药品外,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从网上公布的中标药品中选购临床所用药品,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药品网上采购和交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对药房进行清库,对于库存中属于本次中标的药品,一律按新的零售价销售,对于不属于本次中标的药品,一律按原零售价销售且直到售完为止。

    据该省卫生厅党组书记肖策群介绍,该省将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监测评价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将成为常态。该省还将建立基本药物监测点,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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