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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条龙”措施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1月31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安徽省于2009年9月启动了基层医疗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至2010年8月已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改,在全国开创了两个“第一”:其一是首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二是在全国首创实施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

    此次安徽省基层医改中能够首先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得益于出台并实施了一整套的“一条龙”政策和措施。

    首先,降低药品价格最为关键的措施为实施统一招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代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不同于过去“只招不采”的模式,形成了“既招又采”的模式。根据安徽省公布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由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采购服务中心,采购服务中心根据汇总的情况,并在网上公布每种药品全年的预计采购量和采购区域,并且规定一种品规的基本药物只能中标一家企业,这样中标企业将获得中标药物全省的市场份额,有效降低企业投标价格。

    其次,采取“双信封”制招标。即企业首先需要投出技术标,只有技术强硬、生产和销售规模达到一定水准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商务投标。这样将会确保中标药品质量和价格最低。

    第三,采取网上采购,实行委托配送。通过省基本药物交易平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网上采购,由企业通过委托配送公司等方法负责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由企业承担配送费用。

    第四,财政统一付款,网上全程监督。安徽省财政、卫生厅等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由国库将所有药品费用及时集中支付给企业。企业资金回收快,可安心抓质量生产,“公关”医疗机构不像以前需花费很大财力、精力。将生产和流通成本有效降低。

    通过以上“一条龙”等措施,安徽省基本药物招标平均价比国家零售指导价下降了52.8%,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下降了10%左右,使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老百姓得实惠的目标初步得以实现。(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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