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医疗卫生费个人自付均1095元
2月14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了解,北京市年人均医疗卫生费用为4179.87元,其中,个人需自付现金1095.21元,政府和社会保险则负担剩余部分。
据北京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人均卫生总费用目前已超过4000元,全国居首;但是,政府投入和社会保险筹资的增长速度是个人现金支出增长速度的3倍。
到2009年,在4179.87元的人均卫生总费用中,个人仅负担26.2%,“十二五”期间的医改目标提前实现,即将个人现金支出比例控制在医疗卫生支出的30%以内。
由于政府投入在医改后持续增加,社会保险筹资渠道不断拓宽,2011年的医疗卫生费用中个人自付现金的比例将降至23%左右,其中药品及其他医用品为主要消费方向。
北京市卫生局建议,今后应继续将北京市各级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侧重于流向基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县中医院、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服务,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合理分流病人,抑制卫生费用快速增长。
同时,对卫生投入政府财政应继续采取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投入社会医疗保险,在短时间内达到个人现金支付费用降至卫生总费用的15%到20%的目标。(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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