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对“医学生行医”设临时医师执照
3月10日消息 - 据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透露,针对一份她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中所反映的“医学生非法行医”的困惑,卫生部表示将以设立临时医师执照的方式解决,具体办法尚未制定完成。
1999年开始实施的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才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这令医学生的“毕业后教育”阶段陷入尴尬局面。
而2009年11月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事件将全国医学院校普遍存在的“医学生行医”状况暴露于世人面前。起因是:北大一位教授在该院就诊时去世,家属指控主治医生为未取得医师执照的北大在校医学生,属非法行医,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北京大学就这个问题专门组织了一个研究团队,以为解决这个全国普遍存在的“灰色地带”提供参考。最终,在2010年“两会”上,柯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给出了四点建议:“第一是给一个司法解释;第二是给一个临时执照,前提是严格考核;第三是直接给执照,允许医学生考;第四是修改法律。”
柯杨说,“去年,我们就得到了卫生部的回答,选择了第二项,给临时执照。我们觉得挺受鼓舞的,因为终于可以解决这个事儿了。”(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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