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部署按病种收费试点
4月7日消息 - 从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和《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精神。
《通知》指出,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研究设计按病种收费的改革方案,规范有序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有约束、有激励”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原则上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费。要衔接好单病种收费和付费,建立并完善参合人员按病种报销支付制度,合理确定参合人员费用共付比例,使群众个人费用负担逐步降低。要建立病种收费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对诊疗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现阶段要规范临床路径,在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逐步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两部门遴选了104个病种,供各地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时参考,以方便各地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对于已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的地区,可结合国家公布的104个病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于尚未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的地区,可在国家公布的104个病种范围内遴选部分病种进行试点。(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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