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器官捐献试点省市将扩大至21个
7月5日消息 - 从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获悉,全国各地的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主要由当地的红十字会统领负责,目前,在总结11个试点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1个,北京即在其中。
据悉,自2010年3月起,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率先以天津、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为试点,探索器官捐献的招募、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模式。
中国红十字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截至2011年2月底,全国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其中广东19例,为捐献最多的省份,此外,天津、湖南、辽宁等省市也有捐献。成功捐献大器官97个(肝脏30个,肾脏64个,心脏3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
据介绍,人体器官捐献是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这意味着,开展器官捐献的试点城市内,捐献者去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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