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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逐步推行补充医保 大病可“二次报销”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6月20日消息 - 据悉,针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重庆市在巴南、南岸等区县逐步推行大额补充医保,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基础上实施“二次报销”,倾斜性扶持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居民。

    据了解,在重庆市巴南区,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众,一档参保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一档全年报销封顶线为8万元;二档参保住院报销比例则在一档基础上增加5%,二档全年报销封顶线为13万元。同时,在巴南区,对符合报销范围内、居民自付金额全年累计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将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进行再次补充报销。例如,全年累计自付费用在1.2万元至2万元(包括2万元)之间的,可再次报销50%,2万元~3万元(包括3万元)之间的,可报销55%,以此类推,8万以上的则按90%再次报销,每人每年20万元封顶。补充的加上原本的住院报销金额,参保居民一年最高报销达33万元的医疗费用。

    在重庆市南岸区,重大疾病补充医保自今年启动以来已补助了累计488人,个人补助最高额达到2.66万元,重大疾病患者就医平均报销率达69%左右,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近25%。(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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