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进行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监测评价
8月16日消息 - 据悉,卫生部于近日下发通知,自2011年8月下旬开始,将对全国所有省(区、市)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价。
按照通知要求,2011年8月下旬至10月15日,各省(区、市)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工作。10月25日前,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形成的监测评价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原始材料将上报至卫生部。除了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上报相关数据外,卫生部还将在每个省(区、市)内随机抽取2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评价,其中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
据了解,针对相关监测评价指标,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数据主要涉及招标采购、配套补偿、绩效考核、配套综合改革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关键环节,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评价主要包括药品的数量种类、抗生素的合理使用、人员的工资和流动情况等具体指标。(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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