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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北京市卫生局:护理员不得独立护理新生儿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6月17日消息 - 据悉,北京市卫生局称,2011年北京全部三级医院及列为区域医疗中心的二级甲等医院均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同时,北京市卫生局还对各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医院须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每名责任护士负责患者的数量平均不超过8位,每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护士应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护理服务,夜班、周末、节假日也须排班;临床聘用的护理员只能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照顾患者工作,不得独立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此外,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医院应建立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的措施。(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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