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6月17日消息 - 据悉,近日卫生部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为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征求意见稿称,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但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对于因费用原因影响救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每5万人口一辆救护车,配备院前医疗急救车辆;一个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站)。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救护车并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另据悉,在北京,院前急救工作有120和999两家机构,在遇急救情况时,常会遇到同时拨打120、999两个急救号码,造成不能彼此协调配合的情况,造成急救被延误或“撞车”。据此征求意见稿是否意味着,999或将不能作为急救电话出现?
据北京120急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他所知,全国一般地区都已将院前急救电话统一为120,但北京依然有120和999两个电话进行院前救治,而这两个电话也分别属于不同的机构。
此外,据相关报道,拟于本月底前完成北京120和999联合指挥调度交互平台。但联合指挥调度交互平台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两大急救中心的合并,而120和999两个电话号码仍会存在。(前沿医学资讯网)
版权声明:本文系前沿医学传播独家稿件,版权为前沿医学传播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前沿医学资讯网),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 评价此内容
- 我要打分
近期推荐
热点文章
热门关键词
合作伙伴
Copyright g-med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环球医学资讯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网络实名:环球医学:京ICP备08004413号-2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版权及责任声明|联系我们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17-0027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京卫计网审[2015]第0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