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发现:通过12个可改变的风险因素 中国约60.3%的痴呆症或可预防
痴呆症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重大挑战,中国作为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其痴呆症防控形势尤为严峻。
日前,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廖婧教授团队发表在Alzheimer's & Dementia的最新研究带来曙光:通过干预12个可改变的风险因素,中国约60.3%的痴呆症病例或可预防。
2020年时,The lancet报告了与痴呆症有关的12个可改变的风险因素,包括生命早期受教育程度低,中年时期的听力损失、创伤性脑损伤、高血压、酗酒和肥胖,以及老年时期的吸烟、抑郁症、社会孤立、运动不足、空气污染和糖尿病,估算的人口归因分数(PAF)为40%,即这12个可改变风险因素可解释40%的痴呆症病例。
研究人员选取了上述12个可改变风险因素,通过系统性的文献检索,筛选了中国的纵向队列研究,对痴呆症的定义均是有临床诊断结果的,并且排除了仅纳入特定人群的研究,计算了每个风险因素的风险比值。
研究人员使用2020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研究,计算了每个风险因素的流行率。对于CHARLS研究中缺失的因素,如听力损失、酗酒、肥胖、空气污染,使用其他全国性调查数据进行替代。
结果发现,在12个风险因素中,生命早期、中年和老年时期的加权总体PAF估计为60.3%,其中受教育程度低的PAF最大,为14.0%。
中年风险因素中,PAF普遍不到4%,最高为听力受损(3.1%),次高为高血压(2.0%),最低为肥胖(0.9%)。
老年风险因素中,PAF的范围较大,从社会孤立的0.1%到缺乏运动的9.9%不等,较高的还有空气污染(8.9%)、吸烟(8.3%)和抑郁症(7.5%)。
研究同时揭示现有模型的局限性:未纳入The lancet 2024年新增的视力丧失、高LDL胆固醇等因素,且风险因素间存在交互作用。
综上所述,中国约六成的痴呆症病例可归因于12个可改变的风险因素。每个风险因素的改善都是对大脑的投资,这些投资将在十年、二十年后收获丰厚的健康红利。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参考资料:
AD:中山大学团队发现,中国约60.3%的痴呆症可以预防!
https://news.bioon.com/article/8354891001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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