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t-PA联合血管介入治疗与单独静脉t-PA治疗相比功能独立性方面没有差异(N Engl J Med. 2013 Mar 7;368(10):893-903.)
题目:静脉t-PA联合血管介入治疗对比与单独t-PA治疗卒中(Endovascular therapy after intravenous t-PA versus t-PA alone for stroke)
背景:对于中-重度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在静脉内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给药后使用血管介入治疗正在日益增加,但联合治疗是否比单独静脉内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更有效还不确定。
方法:我们以2:1比例随机将症状发生后3小时内接受静脉内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的合格患者分配至接受附加的血管介入治疗或仅静脉内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主要结局测试是90日时修正的兰金量表得分小于或等于2(表明功能上独立)(得分范围为0-6,得分越高表明残疾越严重)。
结果:研究因656名受试者随机分配后治疗无益而被提前停止(434名患者接受血管介入治疗和222名接受单独的静脉内t-PA)。90日时,按照治疗的修正兰金量表得分为2或更低的受试者比例没有显著差异(血管介入治疗为40.8%,而静脉内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为38.7%;校正后绝对差异为1.5个百分点;95%置信区间[CI]为-6.1~9.1,校正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得分[8-19,提示中度严重卒中,或≥20,提示严重卒中]),并且对预先定义的NIHSS得分为20或更高的亚组患者(6.8个百分点;95%CI为-4.4~18.1)和那些得分为19或更低的患者(-1.0百分点;95%CI,-10.8~8.8)也没有显著差异。90日时血管介入治疗组和静脉内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组的结局相似(分别为19.1%和21.6%;P=0.52),而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开始后30 h内症状性脑出血患者比例分别为6.2%和5.9%(P=0.83)。
结论:试验表明静脉内t-PA后联合血管介入治疗同单独静脉内t-PA治疗相比具有相似的安全性结局,并且功能独立性方面没有差异。
(选题审校: 任振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
本文由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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